关于都会集中供热计量热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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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都会集中供热计量热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发改物价〔2017〕463号
各县区物价局:
凭据《都会供热价格治理暂行步伐》和《山东省供热条例》等有关划定,现将我市都会集中供热计量热价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供热计量价格
(一)供热计量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救燃郯春庥蠲婊杖�,其中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计量热价按计量表装置读数收取。盘算公式为:
用热用度=基本热费(占供热费的30%)+计量热费(占供热费的70%)
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米2)×计费面积(米2)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用热量(千瓦时)
计费面积: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
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8.01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20元。
非居民用热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1.94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30元。
(二)热费收缴。供热计量用户应在11月15日前,按划定标准盘算全额热费一次性缴纳。
(三)在供热计量整体革新完成前,对居民用户凭据用热量收费数额凌驾按供热面积收费额的,其凌驾部分的收费上限不得凌驾10%。
用户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或因热计量装置损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供热面积收费。
(四)供热企业应包管供热质量,满足居民用热需求,确保用户室温调控后抵达我市划定的标准温度,由于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用户室温缺乏格,用户可投诉并按相关测温、退费划定处理。
二、暂�;蛘呋指垂┤�
(一)凭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的划定,集中供热用户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蛘呋指垂┤鹊�,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用度。
(二)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治理暂停供热手续。
上述划定自2017-2018年供热季执行。
济南市生长和革新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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